產(chǎn)品說明:本品為二苯醚類豆田苗后觸殺型除草劑。能迅速被雜草吸收,進入雜草細胞內(nèi)部,破壞細胞膜,使細胞內(nèi)容物溢出,終導致雜草死亡。用于防除春大豆多種闊葉雜草。
登記作物:春大豆田
防治對象:多種闊葉雜草
注意事項:
1.每季作物多使用1次。
2.施藥人員穿戴齊全干凈的防護用品,避免與眼睛、皮膚接觸,施藥時不要吸煙、進食,身體不適時不宜噴藥,用藥后及時清洗。
3.雜草較小、氣溫高、陽光充足,有利于藥效發(fā)揮,雜草過大影響藥效 。
4.本品應用后部分葉片有一定程度接觸性灼傷。一般一周以后可以恢復,不影響后期生長和終產(chǎn)量。
5.注意不讓產(chǎn)品混入魚池和其它水源。
6.一次未用完的要繼續(xù)密封包裝保存,包裝物要及時處理,深埋或焚毀。
7 .殘剩藥液需妥善處理,不得在水域或池塘清洗施藥器械。
8、避免孕婦及哺乳期的婦女接觸。
中毒急救:中毒癥狀表現(xiàn)為、惡心、眩暈、嘔吐等。對皮膚、眼和上呼吸道有刺激作用,無全身中毒報道。如不慎濺入眼睛,則立即用清水沖洗至少15分鐘;皮膚濺藥應立即用肥皂和清水沖洗;如吸入,立即將病人送往空氣流通處;如誤食,立即停止工作,脫去污染衣物,洗凈全身,并立即送醫(yī)院救治。藥劑以阿托品為主,迅速催吐、洗胃,洗胃時要細心,防止消化道粘膜出血或穿孔。
貯存和運輸:本品應貯存于干燥、陰涼、通風、防雨處,遠離火源或熱源。置于兒童觸及不到之處,并加鎖。勿與食物、飲料、飼料等其它商品同貯同運。用過的容器應妥善處理不可作為它用,也不可隨意丟棄。
產(chǎn)品規(guī)格:6毫升×100袋 ×4盒
火爆農(nóng)資招商網(wǎng)[華宇乙羧氟草醚],可直接給該產(chǎn)品留言獲取廠家回復